体制与管理

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11-21

为强化安全意识,杜绝安全隐患,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确保国家财产和学生安全不受损害,学校与实验室管理员签订安全责任书。

1、实验室由实验室管理员作为安全责任人,全权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和日常管理工作,对实验室的安全负有完全责任。

2、实验室器材和物品必须登记入账,以备上级和学校检查。而且实验室只能由管理员一人有钥匙,但要将钥匙备份一套交实验中心主任保管好,防止丢失。

3、未经学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实验室的设施、墙体结构。

4、对安装有贵重仪器的实验室,管理员应负有加强安全防盗措施的责任。

5、实验室不得存放过量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其领取、使用、保管都必须按实验室有关规定由实验室管理人员进行。学校不定期对实验室安全及物品情况进行检查。

6、实验室所产生的废液、废渣、或过期药品,不得随意丢弃、土埋或水冲,应集中保管、学校负责对有关事宜的协调工作。

7、实验室应确保具备基本的安全条件和设施,如配备足够数量和有效的消防器材,能进行简单急救处理的药品箱等,并定期进行检查、更换,以确保安全设施的有效性。

8、对在实验室上课的教师和学生要提醒其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对违反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的人员,实验室管理员有权拒绝其进入所属实验室操作。上课教师对本堂实验课负有安全责任,对违反操作程序且又不听劝阻的学生可以禁止其进入实验室。

本着谁违规谁负责的原则,对因渎职而造成安全事故或器材损坏,由当事责任人负完全责任。

实验室管理员(签名):

实验室责任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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