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确保实验实训项目的顺利进行,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门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审核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资土系所有涉及实验实训项目的安全审核与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实验设计、材料采购、设备使用、实验操作、废弃物处理等各个环节。
3、 实验实训项目安全审核坚持“预防为主、全面审核、严格监督”的原则,确保项目在设计、实施、验收等各阶段均符合安全标准。
1、 成立实验实训项目安全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审委”),由系领导、实验中心、相关专业负责人、实验指导教师等成员组成,负责全系实验实训项目的安全审核工作。
2、 安审委主要职责:
(1)制定和完善实验实训项目安全审核标准和流程。
(2)对提交的实验实训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提出审核意见。
(3)监督实验实训项目的安全实施,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4) 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升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1、 实验实训项目安全审核流程:
(1)项目申报:项目负责人需提前向安审委提交实验实训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名称、目的、内容、所需材料、设备、实验操作过程、安全风险评估及应对措施等。
(2)初步审核:安审委收到申报书后,组织专家进行初步审核,评估项目的安全风险等级。
(3)现场核查:对于初步审核认为存在较高安全风险的项目,安审委将组织现场核查,检查实验室安全设施、实验操作过程、应急处置能力等。
(4)审核决定:根据初步审核和现场核查结果,安审委作出是否批准项目实施的决定,并给出具体的安全建议和措施。
(5)项目备案:经批准的实验实训项目需向学校实验室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备案,以便后续监督和检查。
2、 对于涉及危险化学品、生物安全、放射性物质等特殊实验实训项目,还需按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专项安全审核和审批。
1、 实验实训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审委将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确保项目按照审核要求安全进行。
2、 项目负责人需指派专人负责实验实训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记录实验操作过程,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3、 建立健全实验实训项目应急处理机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师生的应急处理能力。
1、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擅自实施未经安全审核的实验实训项目,或未按照审核要求安全实施项目的行为,将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 对于因违反安全规定导致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学校实验室管理部门所有。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适时修订和完善。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提高实验实训项目的安全水平,为师生创造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实验教学环境。
资源勘查与土木工程系
2024.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