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1

教务处[2023]7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3 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四川省教育厅拟于2023年5—6月组织专家对检查范围内高校随机开展进校检查,请各教学单位尽快完成以下工作:

一、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

请各教学单位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中内容逐项自查,并在5月12日下班前在校园安全管理系统内完成填报,并提交本次排查的《实验室安全隐患台账》(纸质版)。

二、实验室安全档案自查

请各教学单位在5月16日下班前完成实验室安全档案自查,教务处将于近期对实验室安全档案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专项检查。实验室安全档案归档要求已在《关于开展2022年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成理工发[2022]14号)中作出要求,详情如下:

1)安全责任体系落实情况

    本单位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成立文件、实验分室安全责任人清单、全员安全责任书、安全履责考评相关资料

(2)安全风险排查情况

    各实验室安全风险分级清单、危险源分布清单

(3)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及准入管理制度、实验室建设与改造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项目安全审核、施工安全监控)、实验实训项目安全审核制度、实验室安全检查与值班值日制度、实验室的安全档案管理制度、应急预案与应急演练制度(除以上制度外,还应根据实验室安全风险分级和专业特点制定危化品及放射性物品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采购、运输、储存、领取、使用、回收、废弃等环节)、实验室操作规程(含实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等。)

(4)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及准入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及执行情况(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照片、资料等)、高危级、中危级实验室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演练记录表、照片、视频等)、安全考试样卷及成绩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5)实验室建设、改造项目及实验实训项目安全评估

    实验室新建、改建、拆除项目、新开设实验实训项目安全评估报告

(6)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

    实验室值日台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清单、安全检查记录表、安全隐患台账、整改情况相关资料(含整改前后照片或视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三、安全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自查

请各教学教学单位在5月16日前对学校及本教学单位关于实验室安全的相关制度、规程的落实情况完成自查,重点内容为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频次是否符合《关于开展2022年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成理工发[2022]14号)要求,相关检查整改材料是否完备且规范存档。

                                                教务处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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