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及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1

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及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2023]3号

各教学单位:

为激发我院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增强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我校决定启动2023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及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项目申报

各教学单位要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团队申报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同时报名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详见《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第七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成理工发[2022]11号)),申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项目指南将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页上另行发布),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1、项目类型

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本、专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专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2、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应选题适当、思路新颖、具有创新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有保障。

(2)同一个项目只能选择一种类型进行申报,不得同时申报多种类型项目。

(3)除非项目内容有实质性的拓展与延伸,曾经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4)项目申报人为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在读学生。项目申报人须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创业意识,对科技创新、创业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和一定的知识基础。

(5)本科一年级学生和毕业班学生可参与团队申报,但原则上不能作为项目主持人。

(6)以团队名义申报的项目,其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学科专业交叉、年级交叉的团队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立项。

(7)同一学生最多只能参与2个项目申报。

(8)指导教师须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或创业实践的扎实基础和较强的指导学生创新创业的能力。指导教师参与指导的在研项目数最多不得超过2个。

3、经费支持

项目经确定立项后,视项目难度、现实性、创新性等具体情况,给予经费资助。项目资助经费额度分为5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四档。对意义较大、前景较好且阶段性成果显著的项目,可在中期检查时申请追加经费资助或在结题验收时申请第二期经费资助。

4、申报程序

(1)各教学单位组织学生申报、在线答辩和评审,将本单位所有申报项目(含评审未通过的)填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1,其中“建议资助经费”为3000元的项目不应超过本单位项目总数的25%,评审未通过的填“0”),并于2023年4月10日前将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2,各项目立项申报书以“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的电子文档打包发送电子邮箱1451179203@qq.com不接受师生个人发送项目文档),并同时发送教学单位领导签字盖章的目申报汇总表纸质档(纸质档只需保留”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姓名”、”指导教师姓名“、“建议资助经费”4列即可)。各教学单位填报2022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时需根据项目质量排序(项目质量好,重点推荐的项目排在前面)。

(2)各教学单位组织的本科生团队申报项目数应满足以下要求:

各系:不低于本系本科学生总数(不含2023届毕业班学生)的1%;

基础部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申报;

工程训练中心、经管中心可分别与电计系、自动化系及经济系、管理系共同组织申报,亦可单独组织申报。

(3)教务处初步审查合格后,将聘请专家进行评审,评定项目资助金额并择优推荐上报教育厅,申报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6、经费管理

大创项目经费管理参见《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成理工教发【2020】7号),为促使师生在大创计划中做实事,求实效,对论文发表和专利申报补充规定如下:

(1)除纯理论研究的创新训练项目以外,不得以论文或专利作为唯一结题依据。

(2)项目经费不得直接用于支付论文版面费和专利等知识产权事务费。如有需求,可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项目结题验收,通过后方可向教务处申请相关专项经费。。

二、项目结题验收

1、验收对象

2022年申报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共98项,详见附件3。

2、时间安排

2023年3月27日-4月10日

3、验收形式

(1)资助金额在2000以下的项目由各教学单位组织答辩验收;

(2)资助金额在2000及以上的项目由各教学单位经初步审核合格的,推荐至教务处参加结题验收答辩。

4、验收要求

(1)各教学单位根据学科和专业特点确定所需提交结题资料,结题资料中需包含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4)以及项目成果相关支撑材料等,如,实物作品、程序、软件、使用说明书、论文、专利证书、商业计划书、调研报告等;

(2)各教学单位需提交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5),根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评价(根据答辩验收得分情况进行排序),给出是否推荐为“互联网+”大赛项目意见,并对各项目结题资料进行集中保管。

(3)资助金额在2000及以上的项目或教学单位拟推荐参加“互联网+”的项目,其结题材料电子文档(实物等采用照片形式)另需发教务处备份。

5、结题验收

(1)各教学单位需在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验收,并于4月3日下班前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的电子档发送电子邮箱1451179203@qq.com不接受师生个人发送项目文档,并同时提交教学单位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档(纸质档只需保留”项目名称”、”项目完成情况”、” 是否推荐到教务处参加结题验收答辩“3列即可)

(2)教务处将根据各教学单位结题验收汇总情况,于2023年4月10日前组织对资助金额在2000及以上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答辩。验收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参加校级验收的项目需准备好项目全部资料(申报书1份、结题报告书1份、项目成果等)并结合PPT进行现场展示。

 


 

                                             教务处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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